在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办事处羊龙新村经营无名小作坊的曹某,因涉嫌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日前被深圳市龙华警方送进了拘留所。
3月9日13时许,有群众在大浪办事处羊龙新村看到170号居民楼出现明火及大量黑烟。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联同消防人员进行现场灭火处置。在随后的检查中,民警发现现场有刺激性化学气体味道。
经检查,羊龙新村170号6楼经营着一家无名小作坊,并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其中,小作坊内共存储4桶15公斤装的天那水及89桶4公斤装的油漆。当天,该小作坊的电路插座飞出火花,不慎引燃旁边的天那水,随即引发火灾。
事发后,民警将店主曹某带回派出所调查。经民警对曹某的询问,其对自己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嫌疑人曹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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