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投诉急速升温的家装市场,深圳工商局相关人士提醒消费者,签订合同是极其重要且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在签订合同之前消费者一定要考虑周全,并做到静心、细心。首先,尽量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并仔细阅读了解合同条款,做到心中有数;根据自己的要求,对未尽事宜进行协商并以补充条款或补充内容等形式加到合同文本中。
与此同时,市工商局还列出了消费者可能会遇到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如果遇到,可以明确要求修改或删除该条款。
“如甲方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不付工程尾款,乙方有权拒签保修单,合同自动终止,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工商人士评析称,保修责任是承包方应承担的法定责任,属于发包方所享有的主要权利之一。承包方借此免除其所应承担的主要责任,显然违背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应为无效条款。
“出现室内空气污染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对此,工商人士表示,此条款免除了自身应承担责任。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标准,乙方负责维修,工程相应顺延,不承担违约责任。”工商人士称,装修公司违约,借此条款免除其所应承担的主要责任。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如违约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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